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森林督查卫片执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政务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8-12-14 16:18:26 信息来源: 县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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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814号)和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18409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于8月底完成了省局安排的森林督查卫星图片图斑核查工作。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卫片执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加快林业发展、推进生态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从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遥感手段全覆盖的森林督查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卫片执法工作,对督察发现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肩负起资源保护的责任。

二、认真制定方案,扎实推进整改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对涉及违法占地、违法采伐的案件要逐一进行梳理,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步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尽快组建乡镇外业核实调查工作队,对省林业局提供的我县森林督查卫星图片图斑,分类进行登记,并建立专项问题台帐。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开展森林督查卫片执法工作涉及面大、工作任务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各自辖区内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乱砍滥伐林木情况,主动认领整改。县林业局要加强督查指导,会同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确保在2019110日前完成查处任务并按期整改。对工作开展不主动、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县政府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 48 附件1泗县森林督查成果查处明细表.xlsx

      2. 48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doc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