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泗县政务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9-11-20 17:25:24 信息来源: 泗县政务公开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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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泗政办秘〔2019〕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泗县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1119        

(此件公开发布)       

泗县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65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引导城乡居民提高参保缴费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2020年全县参保缴费34.32万人(乡镇缴费任务附后),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工作。

二、时间安排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缴费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为2020430日。

三、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选档缴费制。从 2020 1月起,将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200元、 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3000 元、4000 元、5000 元、6000 元共 15个档次。根据城乡居民收入情况,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完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选高档、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四、缴费补贴和特殊群体代缴标准

1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财政补贴,从 2020 1 月起每人每年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 200 元补贴 40 元,缴费 300 元补贴 50 元,缴费 400 元补贴 60 元,缴费 500 元补贴 70元,缴费 600 元补贴 80 元,缴费 700 元补贴 90 元,缴费 800 元补贴 100 元,缴费 900 元补贴 110 元,缴费 1000 元补贴 120 元,缴费 1500 元补贴 150 元,缴费 2000 元及以上的补贴 200 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县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3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父母参保,由县政府在统一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40元补贴。

4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人员,县政府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代缴保险费。

以上政府代缴特殊群体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如果一人有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身份进行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政府代缴时间暂定执行到2020年底,其他特殊群体代缴期限至特殊身份终止。

五、养老保险待遇确定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10元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 个月)确定。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鼓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2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65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待遇总体水平,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城乡居保新政策落实到位。

2担当作为,强化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目标,确保按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3规范业务,强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城乡居保经办业务管理水平,完善金融社保便民服务点工作;坚守城乡居保基金高压线,严格落实死亡报告制度;全面推行城乡居保服务规范,确保城乡居保业务及时、规范、科学。

4把握重点,强化宣传。各乡镇(开发区)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路径,重点宣传缴费档次调整、缴费补助增加、养老待遇确定等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提高个人账户积累。要全面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让参保居民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

5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考核补助机制,所需工作经费县政府列入预算。

本方案自202011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附件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序  号

单  位

缴费任务数(人)

备  注

1

草庙镇

8368

 

2

泗城镇

18716

 

3

开发区

7875

 

4

屏山镇

25905

 

5

山头镇

29240

 

6

长沟镇

20281

 

7

黄圩镇

26464

 

8

大路口

18375

 

9

刘圩镇

19685

 

10

墩集镇

14356

 

11

大杨乡

17551

 

12

大庄镇

25995

 

13

瓦坊乡

23992

 

14

草沟镇

33701

 

15

黑塔镇

33420

 

16

丁湖镇

22770

 

 

合  计

346694

 

说明:缴费任务数:指2019年度系统内实际缴费到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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