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教督厅函【2016】6号)、《关于泗县2020--2021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报告》。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预算6208.8万元,实际中标价为5344.38万元。
2、项目基本性质: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79600名学生提供约195天的米、食用油、猪腿肉、琵琶腿等大宗食材。
(二)项目预期目标
1、项目预期总目标:按政府采购预算完成米、食用油、猪腿肉、琵琶腿等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工作。
2、项目预期阶段性目标:按政府采购预算完成米、食用油、猪腿肉、琵琶腿等大宗食材采购工作。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按时按量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考核的真正目的是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改善学生营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的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二是公开公正原则;三是分级分类原则;四是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其他相关资料。
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绩效评价的过程
组织相关人员,查找项目资料,现场检查、核实等同步进行,保证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预算情况分析:预算金额没有出入。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由上级拨款6208.8万元。
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分析: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办理采购业务,预算费用支出共5344.38万元,未超出预算。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完全按照管理制度、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泗县中小学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于2020年9月开始至2021年6月结束,完成采购预算6208.8万元,实际采购费用5344.38万元。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项目实施期间,泗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了采购监督和管理,保证了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质量。
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制定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了质量、时效、成本评价,对产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的评价,其中只有时效指标略为滞后。
2、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制定情况及理由、实际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制定包括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主要包括了对学生的效益影响,本项目的这项评价都完成的很好。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管理和实现情况表、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表的所列的五大模块、十二个二级指标、二十五个三级指标的评分依据和标准,由单位评价组据实评分,计算出项目自评分为98分、复核分为98分。由此,本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是对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反应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分为4个档次:分为优秀(S≥95)、良好(95>S≥85)、合格(85>S≥60)、不合格(S≤60)4个评价等次。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应当加大资金,以期待更好的公共效益;对于评价结论合格以上的项目应该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评价结论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减少资金或者取消项目。
六、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合理安排采购预算,注重质量目标与安全目标,努力完成各项指标。
七、项目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加强管理,吸取经验,争取做的更好。
泗县2020-2021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