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他,批复 内容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文日期: 2022-03-29 11:00:18 生成日期: 2022-03-29 11:00:1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星河湾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词:

泗县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星河湾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泗县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29 11:00 责任编辑:丁秀兰

泗县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星河湾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泗县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水利局窗口,联系电话:0557-7095802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水审批〔202216

二、项目名称:泗县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星河湾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三、审批类别: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泗县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星河湾小区建设项目位于二环北路以南,国防北路以西。工程总占地面积6.34hm2均为永久占地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和防治区划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34hm²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方法与结果。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成果。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1134132400320368XN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曹绍东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2329

九、审批机关: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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