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他,批复 内容分类: 业务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1-11 17:24:44 生成日期: 2024-01-11 17:24:4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S414皖苏交界至刘圩段改建工程跨老潼河、小余沟桥梁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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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14皖苏交界至刘圩段改建工程跨老潼河、小余沟桥梁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文章来源:泗县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11 17:24 责任编辑:马婷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泗县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水利局窗口,联系电话:0557-7095802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水审批〔20242

二、项目名称:S414 皖苏交界至刘圩段改建工程跨老潼河、小余沟桥梁涉河建设方案

项目代码:2020-341324-48-01-019899

三、审批类别: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四、审批内容:一、基本同意你公司所报的S414 皖苏交界至刘圩段改建工程跨老潼河、小余沟桥梁涉河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地点:潼河桥在老潼河河道桩号12+185处跨越老潼河,潼河桥拐点坐标(J1控制点:3729208.829,601279.039;J2控制点:3729177.716,601278.127;J3控制点:3729176.588,601270.212;J4控制点:3729207.672,601271.123)。渔沟桥在小余沟河道桩号8+300处跨越小余沟,渔沟桥拐点坐标(J1控制点:J1控制点:3725424.421,600562.734;J2控制点:3725399.561,600559.089;J3控制点:3725398.924,600537.100;J4控制点:3725423.784,600540.745)。二、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现有水利设施的保护。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堤顶道路及水保设施进行保护,造成损害应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产生的弃土、垃圾等固体废物要及时清除,运送到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持和维护水工程形象;施工过程中要保障堤顶防汛道路畅通。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三、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排涝标准提高,需改建或拆有关工程或设施时,有关主管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排涝的要求。四、自觉接受水利局的监督管理。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泗县鼎盛交通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24085204810W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郑亮亮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4111

九、审批机关: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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