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告 内容分类: 对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5-28 17:08:54 生成日期: 2024-05-28 17:08:5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泗县孙荣唢呐艺术团(孙*)《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词:

关于泗县孙荣唢呐艺术团(孙*)《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28 17:08 责任编辑:刘媛媛

泗县孙荣唢呐艺术团(孙*)

经查,你单位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行为,属于《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情形,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2024428我局依法作出()文综罚字〔2024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以公告方式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泗县文化和旅游局领取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汴河大道110号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

联系电话:0557-7095338

附件:()文综罚字〔2024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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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文综罚字〔2024〕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