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发电
发电单位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批盖章 樊真甫
━━━━━━━━━━━━━━━━━━━━━━━━━━━━━━━━━━━━━━━━━
等级 明电泗政办明电〔2020〕11号 泗机发 号
━━━━━━━━━━━━━━━━━━━━━━━━━━━━━━━━━━━━━━━━━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
扶贫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不利影响,扩大扶贫公益性岗位带贫效应,促进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现就精准、系统、有序、高效做好扶贫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县直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安排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确保我县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数不低于5000个。
二、岗位开发
(一)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最大程度开发公厕管护员和乡村保洁员岗位,联合金沙田公司,最大程度安排受疫情影响未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
(二)林业部门要在原有生态护林员在岗人数的基础上提质增量,扩大贫困劳动者上岗率。
(三)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开发乡村道路专管员岗位,安排贫困劳动者对农村道路进行看管和维护,确保道路畅通。
(四)扶贫部门开发扶贫互助岗位,对老弱病残、生活无人照顾的重度贫困人员进行日常照料和家庭卫生打扫工作。
(五)水利部门要在国有重点河道的镇村开发防溺水看管员和河道巡护员,汪塘等危险地带由镇村开发防溺水看管员和河道巡护员,防止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和开展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
(六)卫健部门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宣传疏导员、防控消毒员,确保乡镇和小区防疫消杀工作有序开展。
(七)生态环境部门合理开发无偿公益性环保监督员岗位,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八)城管部门要积极开发保洁员岗位,拓宽贫困劳动者就业渠道。
(九)发改部门要在村级实施项目的基础上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
(十)人社部门要在原有扶贫公益性岗人员基础上加大开发力度,扩大扶贫公益性岗位覆盖面。
(十一)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针对无岗就业贫困劳动者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确保所有贫困劳动者有业可就、有岗可上;在每年午秋两季开发秸秆禁烧管理员岗位,确保我县“零火点”,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三、摸底统计
由县人社部门牵头抓总,负责扶贫公益性岗位调查摸底,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对本地所有扶贫公益性岗位进行全面摸底,确保不漏一人。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于4月20日前将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情况报县人社局708室(联系人:曹越、蔡伟,联系电话:0557-7028055)。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严实作风。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摸排信息要真实可靠,岗位开发措施要精准有效,服务帮扶要真诚耐心,严禁敷衍了事、应付塞责、流于形式。
(三)精准落实。聚焦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推动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公益岗位相关政策扎实、精准、高效落地,提高扶贫公益性岗位上岗率。
附件:1.泗县扶贫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书
2.泗县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调查摸底
明细表
3.泗县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调查摸底统计表
4.泗县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调查摸底明细
表填表说明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附件1
泗县扶贫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贫困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劳务报酬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等公益岗位工作,每月工作 次,每次工作 小时,乙方应按确定的劳务内容和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根据自身目前的健康状况,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
3.乙方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甲方确定的劳动任务,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报酬人民币 元。
4.乙方同意甲方依据乙方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及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劳务的内容和工作地点,也可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辅助岗位的工作。
三、协议履行、解除、终止和续订
1.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背对甲方承诺事项的;
(2)不能承担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内容或乙方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再提供原劳务内容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人社局备案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泗县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调查摸底明细表
填表单位: |
|
|
|
|
|
|
|
|
|
|
|
||||||||||||||||||||
序号 |
市 县 |
所在乡镇村 |
开发主体 |
岗位名称 |
岗位性质 |
岗位设置年限 |
劳动者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劳动能力状况 |
有无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
聘用开始时间 |
聘用截止时间 |
平均每月工作天数(天) |
平均每天工作时长(小时) |
目前是否在岗 |
薪酬标准(元/月) |
薪酬资金来源 |
补贴标准 (元/月) |
补贴资金 来源 |
本岗本人累计已领补贴金额(元) |
在岗人员是否有其他就业形式 |
是否人岗匹配 |
是否挂名领补贴 |
其他问题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
||||
16-59周岁 |
60周岁及以上 |
16-59周岁 |
60周岁及以上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泗县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调查摸底统计表
填表单位: |
|||||||
序 号 |
所属市县 |
所在乡镇村 |
开发主体 |
岗位名称 |
开发数量 |
上岗人数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20年 月 日 |
附件4
泗县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
调查摸底明细表填表说明
序号 |
调查项目 |
填表内容 |
说 明 |
1 |
市县 |
具体市县名 |
|
2 |
所在乡镇村 |
具体乡镇村名 |
|
3 |
开发主体 |
1人社,2交通运输,3林业,4扶贫,5农业 农村,6水利,7卫健,8残联,9妇联,10城市管理局,11县级政府,12乡镇政府,13行政村,14农村环境卫生,15环保,16组织,17团委,18发改,19其他 |
|
4 |
岗位名称 |
1保洁员,2生态护林员,3乡村道路专管员,4保安,5防疫消毒员,6防疫点值守员,7桔杆焚烧,8防溺水看管员,9光伏维护,10公厕管护员,11炊事员,12扶贫互助岗,13环保监督员,14河道巡护员,15其他 |
岗位名称如与列表选项稍有差别,按列表选项录入 |
5 |
岗位性质 |
1长期性,2临时性,3季节性 |
其中,季节性为每年个别月份上岗的岗位,如秸秆焚烧;临时性为临时设置的岗位,如防疫点值守员。 |
6 |
岗位设置年限 |
1.往年延续,2.2020年新开发 |
|
7 |
劳动者姓名 |
聘用劳动力姓名 |
|
8 |
性别 |
1男,2女 |
|
9 |
身份证号码 |
聘用劳动力身份证号码 |
|
10 |
联系电话 |
聘用劳动力联系电话 |
|
11 |
劳动能力状况 |
1有劳动能力,2无劳动能力,3弱半劳动力 |
|
12 |
有无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
1已签订劳动合同,2已签订劳务协议, 3未签订 |
|
13 |
聘用开始时间 |
该劳动力聘用上岗开始日期(年月日) |
|
14 |
聘用截止时间 |
该劳动力聘用上岗截止时间(年月日) |
|
15 |
平均每月工作天数(天) |
该岗该劳动力平均每月工作天数 |
|
16 |
平均每天工作时长(小时) |
该岗该劳动力平均每天工作时长 |
|
17 |
目前是否在岗 |
1是,2否 |
近一个月该岗聘用劳动力是否在岗工作 |
18 |
薪酬标准 (元/月) |
每月发放薪酬金额 |
如有工资,分16-59周岁、60周岁及以上(区别于岗位补贴) |
19 |
薪酬资金来源 |
1就业补助资金,2交通运输部门资金,3林业部门资金,4扶贫资金,5光伏收益,6农业农村部门资金,7水利部门资金,8卫健部门资金,9残联部门资金,10妇联部门资金,11城市管理局部门资金,12县级政府部门资金,13县乡镇政府财政资金,14村集体收入,15农村环境卫生部门资金,16环保部门资金,17组织部门资金,18团委资金,19发改部门资金,20企业资金,21其他资金 |
分16-59周岁、60周岁及以上 |
20 |
补贴标准 (元/月) |
每月发放补贴金额 |
如有岗位补贴,分16-59周岁、60周岁及以上(区别于岗位工资) |
21 |
补贴资金来源 |
1就业补助资金,2交通运输部门资金,3林业部门资金,4扶贫资金,5光伏收益,6农业农村部门资金,7水利部门资金,8卫健部门资金,9残联部门资金,10妇联部门资金,11城市管理局部门资金,12县级政府部门资金,13县乡镇政府财政资金,14村集体收入,15农村环境卫生部门资金,16环保部门资金,17组织部门资金,18团委资金,19发改部门资金,20其他资金 |
分16-59周岁、60周岁及以上 |
22 |
本岗本人累计已领补贴金额(元) |
领取资金金额 |
本岗本劳动者自上岗之日起领取补贴金额 |
23 |
在岗人员是否有其他就业形式 |
1省外就业,2省内县外就业,3县内乡镇外就业,4乡镇村内就业,5无其他就业 |
|
24 |
是否人岗匹配 |
1匹配,2不匹配 |
|
25 |
是否挂名领补贴 |
1是,2否 |
|
26 |
其他问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