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肉蛋等大宗食品原材料“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以下简称“四统一”)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质量和食品安全,根据国家《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皖教财〔202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采购资金
1.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食堂供餐,每天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195天计算(据实结算)。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由学校自管自办,不得对外承包。
2.供餐方式:采取“5+X”模式,即在国家5元钱的基础上,向学生收取“X”部分费用,参照其他县市文件,我县“X”部分定为小学1.5元/餐/人,初中2元/餐/人,用于提高学生的伙食标准,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午餐。午餐标准为一荤一素一汤,主食不限。
3.大宗食材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品牌、标准进行供应,学校和供应商均不得随意变更品牌。
4.各自然学校(含民办,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必须按照就餐学生数把向学生收取“X”部分费用全部上缴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统一用于支付大宗食材采购费用。
二、采购内容
在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所用的大宗食材为:大米、食用植物油、肉(猪腿肉、鸡腿、牛肉)蛋、排骨等(采购内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整)。
三、方法步骤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用的大宗食材每年公开招标一次,采供合同时限为一年,实行“四统一”。县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饭菜质量、食品安全和大宗食材索票索证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月查制。
四、工作流程
(一)市场调查。由县教体局向县公共资源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县公共资源管理局抽取专家组成调查组,深入农贸市场、生产基地、大型超市和部分学校,对大宗食材的品牌、质量、价格、口碑等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市场情况,共同会商确定学校食堂宜采购的大宗食材的品质等级及最高控制价。
(二)公开招标。根据采购资金、采购内容及调查结果形成采购报告,上报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果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大宗食材配送。中标单位应向采购方缴纳中标金额的3%作为保证金,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将大宗食材直接配送到学校。学校成立验收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指定专人验收,严格索取票证,严查食材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严把感官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退货,并向县学生营养办上报情况。
(四)资金结算。采购货款定期结算,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各供货商按期将正式发票提交给学校,由学校会签、教体局审核盖章后与中标单位进行结算,配送单填写不规范的不予结算。
(五)监督管理
1.严格采购过程监管。县教体局对招标采购工作全程参与,并做好学校所需大宗食材配送、结算、监管等相关工作。
2.严格食材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每批次采购的大宗食材必须有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单。二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政府统一采购的大宗食材,每季度深入学校进行一次随机抽样检验。三是中标单位、学校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和台账制度,做到逆向可查、流向可控。四是接收学校每月对中标单位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评价,并纳入对中标单位的考核。
3.规范食材价格监控。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发改、教体等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大宗食材采购价格监测,在合同期限内据实做好价格调节工作。价格波动涨、降幅原则上控制在采购金额的10%以内(含10%),执行中标价不作调整;价格波动涨、降幅介于10%-15%(含15%),按“采购双方报告→采购评审组核查→报政府采购中心审批→执行涨降价”程序进行调价;价格波动涨、降幅超过15%的,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县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二)夯实工作职责。县财政局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按采购招标程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招标。县教体局参与大宗食材采购招标工作,参与大宗食材市场调查,提供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数据,负责大宗食材质量验收,组织配送,审核结算。县审计局对采购大宗食材资金流向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资金审计。县农业局对大宗食材采供来源进行质量安全监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标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流通资质进行监督审查,并对采购食材进行抽检,确定采购食材质量及安全。县发改委对大宗食材采供合同执行价格是否低于市场价进行监督。
(三)严格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大宗食材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学校食堂的监管。对出现违约行为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责令整改,否则取消其准入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规范管理,确保学校食堂按要求接收、登记、保管和资金支付。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镇、相关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引导家长和社会重视学生营养及食品安全,确保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学校以实施这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文明餐桌行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健康知识和饮食卫生习惯,促进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改善,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