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方案
泗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方案
为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现地表水与地下水水源替代,稳步减少城市地下水开采,全面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水资源,确保水资源高效、可持续开发利用,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 460 号令)、《宿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2号)、《宿州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方案》(宿政办明电〔2016〕2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自备水源井取水行为,确保我县饮用水安全,特制定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方案。
一、封井工作时间
2020年2月10日-2020年7月 30日。
二、封井范围
泗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法自备水源井。
三、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依法合规、应封尽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无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采取纳入公共供水计划,接入公共供水管网的办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封闭自备水源井,逾期未自行封闭的将组织强制封闭。
四、工作机构
(一)成立封井专项工作组。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汝娜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委、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委、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信访局、县供电公司、县广播电视台、泗城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泗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非法自备水源井封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根据阶段工作需要成立封井工作联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各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导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宣传褒扬,对拒不配合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为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县水利局负责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的统一协调及水行政执法工作;协同县住建局供水企业做好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安排供水企业制定供用水衔接工作方案,并报封井专项工作组;安排供水方与用水方签订《供用水协议》,保障应封闭自备水源井单位、企业或个人公共供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市区因地下水超采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监督管理。
县司法局对实施全过程提供法律支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相关水源地保护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秩序,对干扰、阻挠、谩骂、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依法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县监察委负责对县直有关部门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履行职责及行政执行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经费。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局协同县水利局、住建局做好企事业单位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
县卫健委和县教体局协同县水利局、住建局做好各自系统内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做好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的信访事项。
县供电公司做好用水户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过程的供电服务工作。
泗城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全力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并牵头做好管理范围内的非法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宣传、调查登记阶段(2020年2月10 日-2020年3月30日)。
1.封井专项工作组负责封井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
2.对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法自备水井进行调查登记,摸清情况。
3.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解答问题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取水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清理封闭阶段(2020年4月1日-4月 30日)。
1.县住建局及所属供水企业要主动做好自备水源井封闭前的供水衔接和供水保障工作,通过实地勘察,提出供水方案,并预先向用水户发送《供水意向书》,在封井专项工作组及县直有关部门协调下,由供水企业作为供水方与用水方签订《供用水协议》,并报封井专项工作组。
2.县水利局按工作进度下达封井通知书,非法自备水源井所属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在限期内自行封闭,并通过封井专项工作组检查验收。
(三)强制封闭阶段(2020年5月 1 日-6月 30 日)。
无证取水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封闭自备水源井的,封井专项工作组依法组织强制封闭,所产生的费用由违法取水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承担。
(四)工作总结阶段(2020年6月 30日-7月 30 日)。
封井专项工作组对泗县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地下水资源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当前,我县局部地区地下水超采形势不容乐观,已造成含水层水量衰减、漏斗区等地质与环境问题,势必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由于封井工作点多面广,涉及用水户的直接利益,难度很大,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把封井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通力协作,强力推进,形成合力,确保封闭自备水源井工作全面完成。
(三)搞好供水服务。供水公司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封闭自备水源井单位的供水服务工作,保证用水单位正常生产和生活用水。
(四)落实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落实封井工作经费,用于购置测井仪器、摄像机、录音设备等必需设备和日常工作经费等,保证封井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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