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泗城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各保障家庭:
根据《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资格年度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
二、复核内容
重点核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财产、住房、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情况。
三、申报时间
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21日:北苑家园、东城康居、惠民苑小区;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5日:东城丽苑、和谐家园小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21日:古汴湾小区二期、虹乡家园小区。
四、申报材料
详见《泗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度复核申请审批表》(现场领取或在泗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五、复核程序
申请:申请人为城镇保障家庭的,到户籍所在社区申报并提交规定材料,由镇、街道初审。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承租户,到各小区物业办公室申报并提交规定材料。
初审:各镇、街道、申请人就业单位在申请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申报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至县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审核:县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继续予以保障;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复核结果在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确认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承租家庭按期如实申报,逾期未申报、材料不全且未补正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终止租赁合同。
(二)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单位要压实责任,做好政策告知、材料受理、入户调查与初审上报,确保复核工作规范高效。
附件1:
泗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保障资格复核申请审批表1.docx
附件2:
泗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保障资格复核申请审批表2.docx
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4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132402000140号




